在了解音乐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权前我们首先来看一下音乐作品著作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音乐作品著作权顾名思义,是音乐作品创作者对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而音乐作品著作权又包括四项著作人身权和十三项著作财产权。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即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对作品进行实质性修改,更不得故意改变或用作伪的手段改动原作品。
二.财产权包括:
1.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2.表演权:指著作权人自己或者授权他人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表演权控制了两个行为,一是表演者对外公开表演作品,二是将包含作品的内容录制后播送。
3.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
4.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该项权利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应用、普及,而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一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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